人類的好奇心一旦被激發出來,那就很難克制住了。一筆閣 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黃金島的北麵條件之惡劣,地形之差,高興是親眼看到的。
那天和王海生一起,帶著幾個人遇難者跌跌撞撞的出來,路上不知道摔了多少個跟頭。
高興本以為自己絕對不會再去哪裡了。
可是在黃金島上,自己見過怪石,見過山,就是沒有見過山洞。
看一看,沒準將來有機會了,也可以當成一個旅遊景點也說不定呢。
再說了,現在天氣晴好,估計也沒有什麼危險。
真要是發現有什麼不對,折返回來也就是了。
高興興致勃勃的和飯糰一起,再次出現在了黃金島的北面。
飯糰雖然年紀小,可是對地形卻記得一清二楚。
哪裡有危險,哪裡是條小路,一點都不帶弄混的。
這孩子……
高興都不知道該怎麼評價自己的這個閨女才好了。
「大哥哥乾爹,從這裡過去就到了。」
飯糰帶著高興走進了一條彎彎曲曲,幾乎看不到什麼綠色植物的小路。
兩邊都是亂石,有的足有十幾米高。
部分的路,高興必須側著身子才能過去,如果來個胖子的話,未必就能穿過了。
「飯糰,你怎麼找到這裡的?」高興已經有些氣喘吁吁了。
「那幾天,爺爺生病,奶奶照顧爺爺,飯糰一個人就來這裡玩玩了……」
雖然說的不是特別清楚,高興也算是明白了。
王海生生病,李月娥要照顧老伴,暫時顧不上飯糰了。
結果這小姑娘就一個人溜到了這裡來玩。
聽著危險,其實仔細的想想,在黃金島這樣的特殊環境下,危險係數卻是非常低的。
這裡沒有什麼壞人,沒有吃人的猛獸,頂多石頭會磕著碰著,海浪急。可是以飯糰的水性,鑽到海底都沒問題啊。
而且和城市裡相比,黃金島別說汽車了,連輛自行車都沒有。
只有在這裡生活過的人,才能清晰的感受到這一點。
「大哥哥乾爹,就在這裡。」
飯糰一指前方。
前方,一堆亂石交雜,當中,有一條勉強能夠讓一個成年男人通過的縫隙。
飯糰第一個鑽了進去。
高興遲疑了一下,也趕緊跟在飯糰身後鑽進去了。
本以為山洞裡會非常的狹隘陰暗,但一進去,高興就知道自己錯了。
剛進去就發現豁然開朗。
山洞裡非常的開闊,而且,洞頂上還有一縷一縷的陽光落下。
地面並不潮濕,甚至還比較的乾燥。
當中,還有一塊比較大的石頭,石面非常光滑。
那是什麼?
高興忽然看到角落那裡有什麼東西。
他走了過去,拿起來一看,竟然是一盒……
火柴的空盒?
裡面已經沒有火柴了,看看火柴盒上的商標,早就沒有了。
看看火柴,再看看那塊正中央的大石頭,回到那裡,在地上扒拉了一會,果然發現了幾個菸蒂。
沒有海綿頭的香菸,很短很短。
高興甚至可以想像到這樣一幅場景:
有個男人,坐在這塊石頭上,一邊享受著從外面射進山洞裡的陽光,一邊掏出煙,點了一根。
最後一根火柴劃完了,男人順手一扔,把空的火柴盒扔到了牆角那裡。
一直抽到香菸都快燒到手指了,男人這才戀戀不捨的扔掉菸蒂。
這個男人應該是黃金島上生活的某個島民吧?
也許某天,男人和自己家的媳婦吵了架,一個人悶悶不樂的跑到這裡,抽上幾根煙,等到心裡的憋屈過去了,這才回去,和媳婦和好如初。
大約就是這樣的了。
「大哥哥乾爹,這裡不好玩,我們到裡面去。」
飯糰看起來有些不耐煩了。
再往裡走,又不太一樣了。
陽光逐漸消失,終於開始恢復山洞的正常樣子:
變得昏暗起來。
還好,高興早就帶了手電筒。
走了大約三十來米的樣子,一個老大老大的大廳出現在了高興的面前。
目測一下,這個大廳足足有近百個平方。
「大哥哥乾爹,這裡。」
飯糰把高興帶到了一張石桌面前。
上面放著的是:
煤油燈?
沒錯,幾盞煤油燈。
石桌下,還放著一大桶的煤油。
這還不算,石桌上還有一個鐵皮盒子,盒子裡放著的是幾盒火柴。
這個鐵皮盒子應該是防潮用的。
高興試了一下,雖然費勁,但有幾根火柴還是能夠劃著的。
把幾盞煤油燈全部點亮了,石室里看得清楚了許多。
人類在這裡生活的痕跡清清楚楚。
鍋碗瓢盆一應俱全。
灶台呢?
燒飯的灶台在哪裡?
高興想到了這個問題。
可是看了又看,根本看不到灶台。
難道住在這裡的人吃的全部都是生冷的食物嗎?
「大哥哥乾爹,這裡好玩吧。」
飯糰拿起了一個木頭飯勺,興致勃勃的玩著。
有什麼好玩的?不就是有人從曾經在這裡生活過?
而且看看那些碗筷,做工非常粗糙。
數了數碗筷數量,住在這裡的應該有十來個人。
這是一大家子啊?
難道說黃金島上某個家族,家裡的房子被颱風颳了,結果只能住到這裡來了?
「對了,大哥哥乾爹,還有這個。」飯糰忽然想起了什麼,放下那把飯勺,來到裝著火柴的鐵皮盒子面前,把火柴從裡面拿出,在底部一拉,居然拉出了一個隔層。
那裡面,竟然放著一封信。
信?
高興的好奇心再度被調動起來了。
住在這裡的人,估摸著住的時間不是很長,很快他們就離開了。
只是在離開這裡的時候,還特意留下了一封信。
難道是要告訴後來者,山洞裡的正確生活方式?
信封已經泛黃了。
高興打開信的時候,特別的小心。
這封信在這裡的歷史至少有幾十年的時間了,別一不小心,毀在了自己的手裡。
是用毛筆寫的信,一手字特別的漂亮。
高興對那些會寫毛筆字,而且寫的漂亮的人特別崇拜。
反正自己的一手字,寫的和狗爬似的。
信是豎著寫的,而且使用的是繁體字。
內容寫的文縐縐的,可是高興還是看懂了。
而且他終於知道住在這裡的這些人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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