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升明帝 第672章 江山

    「陛下,黃河改道,河南山東北直三省四十餘州縣百姓受災,如今定下黃河奪大清河出海之策,在固定新河道,要修堤,大堤一修,那就是八百里河道,上百萬畝地被毀。這麼多百姓,如果不能安置好,如何能行?」

    文安之很不滿王之仁過於奉承皇帝,一句話,就要把這數百萬畝的故道河灘地都送給皇帝,這也太過了。

    何況這四百萬畝僅是徐州以上故道的,徐州以下還有九百里故道河灘呢。

    王之仁可不管這些,他現在是次輔也是總理大臣,但他對皇帝可是很忠心的,尤其是經歷上次事件後,更是堅定的站在皇帝身後。

    「元輔說的也沒錯,但對於新河道受災的百姓,朝廷也早有安置了。就算還有災民沒安置妥當的,我以為,也可以直接遷移去台灣。現在台灣那邊到處都是沃土,現在才二三十萬移民,台灣四府就算再遷移二三百萬人過去都容的下,土地任由開墾,每丁可墾百畝,不比擠在山東淮南強?」

    文安之認為遷去台灣,對百姓而言,太過遙遠,而且那邊現在一窮二白,過去後也不易生活,如果能在中原就近安置,無疑會更好。

    「這事可以由百姓自己選擇,去台灣的,朝廷可以承擔路上開銷,到了那邊後,發放無息的貸款,借給耕牛種子農具等,允許他們一家圈地百畝,且五年內不起科,從第五年起到第十年,也只征半賦。」

    文安之則反駁,「移民台灣於國有利,但也得一步步來,移民太多,朝廷也無法保障民生等,這借貸耕牛種子農具等,數量太多能夠提供的了嗎?」

    首輔次輔頭一次激烈交鋒。

    互不相讓。

    朱以海不動聲色的看著兩位大學士,等他們都吵的差不多了,才緩緩出聲。

    「移民台灣是朝廷的基本策略之一,不過文相說的也沒錯,得考慮保障和承受能力,咱們經過這幾年的大規模移民,也才移民三四十萬人過去,一年也就移民十萬左右,這還是東南的江浙福建廣東各地通力合作的結果。」

    當年顏思齊鄭芝龍他們日本造反失敗跑到台灣,到福建大陸招貧困百姓過去屯田種水稻和甘蔗,一人給安家銀三兩,三人給頭牛,用船運到台灣,屯田墾荒,結寨自保。

    而朱以海移民台灣,則是在圍攻台灣荷蘭人的時候,一邊圍城一邊屯田,然後不斷從內地把災民、饑民移過來。

    當時許多內陸饑民、災民們,因兵禍天災饑荒,都快餓死了,根本不需要什麼條件,只要給口吃著就走。

    一路提供吃的,到了沿海港口,裝船,一船船的運往台灣,上了岸後,再分成一個個開拓營。

    最早就是實行的營寨式墾荒,就是耕牛、農具、種子,甚至是口糧這些,全是官府提供的,也由官府管理。

    集體墾荒,能有飯吃他們就滿足了。

    種水稻種甘蔗,建榨汁坊等,收成所得後,屯營會根據屯民的年紀、老弱、男女,以及平時表現,分定等級,給予屯糧,相當於是屯田分成,等於是僱工。

    屯田三年後,這些屯民們也開墾了不少田地,同時也積累了一些錢糧,房屋什麼的也都有了,這個時候朝廷才正式給他們分田。

    每丁給十畝屯田,然後再允許他們每戶圈地,加屯田可圈滿百畝,算是正式落籍了,他們也可以向官府購買耕牛農具等。

    有三年的集體屯墾,也算是渡過了最艱難的開頭,有了立身之本。

    而朝廷的屯營,又接納新的移民過來,一邊繼續集體屯種,一邊繼續開荒,朝廷把屯田所得,除去分給屯民的,剩下的則用做移民、買牛買農具種子等費用。

    除了官府的招募災民饑民移民外,官府這幾年也一直鼓勵百姓移民過來,願意來的,可以免費搭船來。

    每戶可圈荒地百畝開墾,也可以向官府借一筆無息移民墾荒貸。

    也歡迎那些豪強地主富人過來墾荒開發,不管是墾荒建甘蔗園、棉花園、稻園,還是來建作坊開店鋪這些,朝廷都歡迎,都還有稅賦等優惠。

    現在台灣福建人最多,漳州人、泉州人、福州人,然後潮汕、惠州人等也不少,又有些淮南移民,甚至山東移民。

    擊敗了荷蘭人後,也接收了些荷蘭殖民者留下的奴隸。

    同時明軍駐防荷蘭,也把卷屬遷往台灣落戶安家。

    因為朝廷鼓勵百姓移民台灣,也積極的招募饑民窮人過去,對入台的百姓是允許他們每戶圈地百畝,所以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地區,大量百姓前往,廣東的潮汕惠州等地也有大量百姓過去。

    相比起歷史上清朝收復台灣後,嚴禁偷渡台灣的這種政策,可以說紹天朝的政策支持鼓勵是最重要的,特別是給予無息貸款,允許圈地,借貸耕牛種子,新墾荒地五年不起科,五年半賦,這些無不吸引著無數百姓前往。

    現在四個府城,也有幾分城的樣子了,城裡也有官衙、街道,有些作坊、鋪面,幾個港口,更是定期有船往來不斷。

    說到底,台灣確實條件還不錯,就算墾荒種地,也能很快溫飽,不少移民都是一部份地種水稻,一半自給一半售賣,另一半地種甘蔗,收了甘蔗賣給糖坊,能有不錯的收益,甚至在閒時,還能去工坊、碼頭做工賺錢。

    「兩位愛卿不必爭吵,朕覺得,可以折衷一下。」

    「故道雖有許多灘地,但需要整治才行,朕看可以適當移一些新黃河地百姓過去,每丁給上田十畝,中田二畝半折上田一畝,下田三畝折上田一畝,授田時,可以上中下田搭配。」

    「陛下,直接售田不妥,應當變價出售,可以分期,但不能白給。上田三兩一畝,中田二兩,下田一兩,朝廷變價賣地之錢,可以用來疏浚河漕、修建水庫、修灌既水渠,這樣既能防洪蓄水,也能在旱季時放水灌既。

    把這一千五百里高高壟崗,變成一節節水庫。」

    只要能把水庫修起來,實際上還能把更多的灘地變成中產甚至高產糧田。

    「可以安置移民十五萬戶。」

    朱以海搖頭,「安置不了這麼多,就算一戶十畝地,這也得一百五十萬畝上田,整個河灘也沒這麼多地,安置十萬戶應當是差不多了,差不多一戶能有十畝地。」

    年畝產百斤都達不到的灘地,朱以海提出也變價發賣,但買了也得按朝廷規劃用地使用,比如種林種果,或者建水塘水庫這些。

    好的灘地,變價給新河道的災民安置用。

    剩下的最後談了半天,朱以海打算他掏內帑銀子買了,這筆銀子上繳戶部國庫,他買下故道其它灘地後,還有附加條件,得按朝廷規劃整治故道,尤其是還得疏浚河道,要修水庫等。


    當然,朱以海自己掏錢修的水庫,以後也有資格建水力碾房磨坊、鍛坊等,也有資格需要用水灌既的田主們收水費,當然,水費標準也得由朝廷定。

    如果附近農民參與了修水庫甚至是投了錢,那麼就當相應減少水費,甚至獲得免費使用權等。

    朱以海也沒打算占什麼便宜,綜合治理整體規劃,開發要投入不小,這其實很考驗水平的,好地都拿來安置百姓了,如果沒水平,接下這攤子是要虧血本的。

    不過他倒認為,這條千五百里的故道,是條金腰帶,不管是修水庫養魚養雞鴨,還是利用水力搞磨坊碾房甚至鍛坊等,又或是養魚養鴨子,還是說蓄水賣水,又或是把灘地改造成新的糧田,或是果園菜地,林園,只要科學規範,集中經營,擺脫農民家庭式的那種模式,前途是有的,利潤也會不小。

    僅是故道的舊黃河三角洲,就是一個大寶地,既能屯墾,還能建港口。

    如果是直接分給百姓,是很難達到這種開發效果的,以後如果開發出來了,朱以海也可以再分片打包賣給些士紳勛戚們的。

    「黃河新河道這八百里堤內百姓,都要遷移安置好。」朱以海還是強調。

    自決口後已經也快三年,之前災區屬於韃子控制區,百姓得不到賑濟,只能背井離鄉流離失所,不少災民逃到紹天朝控制區,也陸續安置。有的遷往台灣,有的遷往江南等。

    戰爭和災害,使的許多百姓家破人亡了。

    河南山東等地更是人口銳減,僅銅瓦廂決口,就造成四十餘州縣被淹,上千萬人受災,死於這次水災及隨後饑荒的數十萬人。

    如今山東河南基本上被光復,可卻出現許多百里無人煙的景象。

    現階段,其實新河道堤內要安置的百姓不多,大多已沒於亂世,或逃離後在外地落戶了。

    「山東河南江北收回來的這些田地,除優先按額變賣給將士、官吏、屯兵、驛卒等,剩餘的地,也不要留著,儘量變價賣給百姓,以一丁十畝為限,初授五畝,若有餘,再授滿,這地雖說變價出售,但地價隨行就市,不要高了,利息得利,允許十年長息,年息五厘,不複利,十年分期償還。」

    雖然有人建議朝廷把收上來的官田招佃出租,不過朱以海還是認為儘量變價出賣,但不是為了賣錢,而是把土地藉此機會,重新調整分配,讓許多無地百姓能夠重新獲得土地。

    收租可比變價出賣收益高,哪怕只收秋糧四成租,可年年收,長遠收益更高。變賣一次賣掉,還賣的便宜,哪裡如出租。

    但這種官田出租,不符合朝廷長遠利益,朝廷雖然需要財政,但目的又不是賺錢,長治久安,才是朝廷的最終目的。

    自耕農、小地主增加,於朝廷長治久安有利。

    有地農民跟無地佃戶,那是完全不同的,朱以海研究過,這時代如果是有十畝地的自耕農,沒戰爭災害的情況下,基本上能夠是滿足溫飽的,而沒地的佃戶再辛苦,一年下來除去吃用外,所能剩下的,不及自耕農的十分之一。

    這就是掌握生產資料的區別。

    變價出售土地給無地農民,雖然要錢,還要利息,可如果拉長到十年分期,其負擔則是能承擔的起的,一畝上田三塊銀元,十畝三十塊,利息十五塊,分期十年還,前面只需還本,就是一年還三塊,十年期滿,才需要還最後的那十五塊利息。

    這等於給農民十年時間,積攢這筆利息錢。

    直接擁有十畝好田,一年雖要還三塊貸款,可三塊錢也不過三石米的錢,上田是能達到年產三石的標準的。

    農民除去種子等開支,種十畝地,一家五六口人,除去口糧十八石左右,還能剩下十二石左右,若是其中一畝種桑或棉等,還能有更多收益。

    十畝地繳稅兩石多,依然還有六七石餘糧,以及一畝地的蠶絲以及絲布的收益八九塊,還三塊買地貸款,應當還能有十五六塊。再攢一塊五利息,則還能有十四五塊。

    當然,這是最好的情況下,如果遇到生病、生老病死婚嫁等還有不小開支,萬一遇災害等,也可能顆料無收。

    不過只要社會穩定,貸款十年為期的話就風險小的多。

    甚至農民一家種十畝地,男耕女織,甚至農閒時打點散工之類的,也還能有些額外收入,基本上是能承擔這借貸後還能解決溫飽的。

    當然,前提得是吏治清明,否則貪官污吏能輕易的讓普通百姓破產。

    一個有良田十畝的自耕農,在風調雨順,甚至吏治清明的安穩時代,辛苦努力一年,也可能只攢下十幾二十塊銀元。

    可以想像這年代百姓的艱難,但凡遇到點水旱蝗災,又或苛捐雜稅,再遇到疾病婚喪,可能就要破產。

    而沒有自己土地的佃戶,是更悲慘的,他們就算一年到頭,可能也難以溫飽,所以江南的佃戶許多人一輩子娶不到老婆,打一輩子光棍,最後貧困交加中死去。

    有些人年輕時可能還能攢幾塊錢,然後租個老婆來過兩年日子,幫著生個孩子,運氣好這孩子能活下來,也許就還能有個後。

    但總的來說,在明末那種時代下,其實民間疾苦,百姓困頓,明末的社會早就是遍地乾柴,濺個火星子就星火燎原了。

    沒有李自成、張獻忠,也會有張自成王自成趙自成等人。

    就算沒有後金崛起遼東,關外的漠南蒙古、漠北蒙古、漠西蒙古也一樣會乘機打進關南下中原。

    朱以海這幾年,對大明這二百多年江山也有了更深的領悟。

    大明的江山,雖是叫花子和尚朱元章開創的,但過的最好的是皇帝宗藩和勛戚官員士大夫們,對他們來說,大明近三百年江山,這是最好的時代,能比肩兩宋的繁華。

    可對底層的百姓來說,大明的江山爛透了,百姓沒過過一天好日子,始終掙扎在溫飽線下,大明對他們而言,就如爛泥潭,甚至就是個地獄。

    這是不對的,這天下兩極分化太過嚴重了。

    朱以海雖然是那個坐在龍椅上的人,可如果他不能正視並改變這點,那他就算收復兩京,也不可能叫中興大明,光復華夏,要不了兩三代,可能又亡國亡天下了。

    必須得改,不改不行。

    用強力手段,清理田產,把大量的地再變賣給百姓,沒錢買,那就讓他們貸,低息,還十年分期,十年才一半本錢的利息。

    給勛戚官員士大夫地主們限田額,儘量讓更多無地的百姓,能夠在這波重新開國的過程里,獲得田地,以此打下南明王朝穩固的根基,以求能夠再安三百年天下。

    朱以海不求江山萬年,但願等收復天下後,能夠開啟三百年中原安穩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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