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隊長?原來是把我當保安隊長了。
你還跟我提保安隊長?那個傢伙,膽小如鼠,平時吆五喝六的,今天一見到老貓他們進來,就跑到二次結構食堂躲了起來,直到走時都沒見著他的面兒。
那個孫子,也就平時在工地上揀廢品賣廢品的時候,他才勇往直前,不甘人後。
要是大樓安了軲轆,他早就跟收廢品的合夥把大樓都推走給賣了。這個時候,你還能指望他衝鋒陷陣?
竟然用他當隊長,你們也真是瞎了眼。不過,那傢伙和楚經理走的倒是比較近,平時菸酒茶葉什麼的,沒少往楚經理那裡送,兩人還時常出去吃喝玩樂。
買單嘛,楚經理自然是不會給一個保安隊長買單的。隊長自然也不會是自己掏腰包了,那就自然是工地上的那些廢品錢了。
至於什麼是廢品,就不好說了。廢紙板什麼的,是廢品,廢鐵,是廢品。好鋼管故意截斷了,也是廢品,新電纜扒開賣銅了,也是廢品。
保安是沒守住大門,但是,就那麼兩個人,你也沒給他發槍發炮,一下子進來好幾十人,誰能守得住?
這個時候,你想起來有好幾百工人了,一年的血汗錢都沒給,你指望他們為你賣命,憑什麼?
那麼多人看熱鬧,就我一個人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你竟然都不回頭看我一眼,可見你有多麼傲慢而愚蠢。我倒是不在乎,要是換了別人,如何叫人不寒心?
「楚經理,給他結賬,叫他走吧。」
這是要開了我?
黎民看了楚經理一眼,意思是:你是知道前因後果的,幫你們擺平了這麼大事兒,怎麼我也算是功臣,竟然是這個結果?
現在,你是不是該站出來,說明真相了?看來,這個紀董事長是把我當做隊長了,說好的獎金呢?我可是答應了大成子的,得了錢,給他媽治病的。
但是,楚經理沒有說話。
黎民感到很悲哀,不是為他自己,而是為這個紀董事長和楚經理。
這樣的人,還真是不能跟他們在一起。行了,這回算我白出力,我走。
「天晚了,我明天一早就走。」
在你這干一回,再住一晚上,總還是可以的吧。
「這是50金幣,打車去車站吧。」
女人終於轉過身,從包里掏出一張50金幣鈔票,拍在桌子上。看了黎民一眼,似乎一愣,然後又轉身面向窗外。
看了紀事長的臉,尤其是左邊嘴角上那顆美人痣,黎民一下子就想起一個人來。
難道會是她?也是姓紀,也是個女老闆,雖說不知道眼前這位有多少錢,但既然能夠同時開工好幾個工地,想必幾個億的身家,還是有的。
不會這麼巧吧,竟然在這種場合,以這種方式見面。只是她似乎沒認出來我。
長相雖然有些像,但是,現在的女人,整容整的都一個樣,也不能保證就是她。
要是平時,還可以求證一下,現在這種情況下,再求證,也沒有什麼意思。就算真的是她,又怎麼樣呢?難道我還要去求她?
沒有她,十幾年大獄我都熬出來了,現在何必死乞白賴的,再說,一個破保安,又有什麼可留戀的。
獎金看來是沒有指望了,再說,要是真的是她,我還怎麼拿這錢?大不了,把老貓給的錢,給大成子就得了。
「黎民,董事長心情不好,回去收拾東西,走吧。諾,董事長開恩,還給了你打車錢,走吧。」
「謝謝董事長好意,打車錢,我還是有的,再見。」
黎民一分鐘也不想在這裡呆下去了。
回到宿舍,大成子正在等著黎民。
「怎麼樣,黎哥,錢給了嗎?」
「給了,你收好,回去給你媽治病。」
「多少?」
「20萬金幣,你10萬,我10萬。你在這兒好好干,我要走了。」
大成子收了錢,趕緊裝包里了。突然,好像明白什麼了。
「黎哥,你說你要走?」、
「是的,我辭職了。」
「你去哪?」
「還不知道,走哪兒算哪兒。」
大成子二話不說,也開始收拾東西。
「你睡覺吧,別瞎折騰了,明天還要上班呢。」
「黎哥走了,我還在這裡幹嘛?你走我也走,你去哪我就去哪。先到我家過年,過了年給我媽治好病,我再跟你出去。這輩子,我就跟定黎哥了。」
「到你家過年?」
「是啊,我家房子很寬敞的,有山有水,空氣又好,咱手裡有錢了,回去好好過個年。」
「這個主意似乎不錯,好,就去你家過年。」
收拾了簡單的行裝,兩人就直奔大門而去。
此時正是保安隊長值班,假裝客氣地挽留了幾句,黎民也懶得跟他囉嗦,就帶著大成子出了大門。
「黎哥,你見到董事長了?」
「見到了。」
「都說董事長很漂亮,是真的嗎?」
「還行吧。」
「董事長叫什麼名字?」
「紀小林。」
「你立下了這麼大功勞,董事長一定表揚你了吧?」
「還行吧。」
「我今天的表現怎麼樣?」
「還行吧,不,是很出色。」
「那當然,我可是特種兵。以後,黎哥就是我的首長,只要黎哥發號施令,就算是刀山火海,大成子也一樣衝鋒陷陣。」
「好,大成子聽令,回家過年!」
「大成子得令,回家過年,沖啊!」
大成子搶過黎民肩上的挎包,蹦蹦跳跳地在前面走著。
黎民掏出煙,點上一隻,因為吸的太猛,嗆得咳嗽起來。咳了幾下,恢復了正常,跟了上去,煢煢獨立的身影,漸漸消失在燈火闌珊中。
一個女孩兒,邊走邊看手機,差點兒撞到了這個夜中獨行的男人。那男人向一旁躲去,讓女孩兒先行。
女孩在與這個人擦肩而過時,看到這個男人的臉上,似乎閃著光。走了幾步,她明白了,那閃光,是那個男人眼角上的眼淚反光。
「或許是個有故事的人。」
女孩兒心裡嘀咕了一句,又低頭看手機了。
項目部辦公室,紀小林獨自坐在真皮椅上。她有些累了,很想好好休息一下。
臨近過年,找她要賬的,幾乎絡繹不絕。本來以為今年的形勢還不錯,可就是因為羅江大學這一塊,讓她的資金鍊幾乎斷裂了。
都怪馬伯年這個混蛋,要不是他壓了我2億金幣工程款不給,那裡會有資金緊張的事兒?
現在,銀行貸款還不上,明年的貸款也泡湯了,連幾個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資都欠著,更不要說給分包商的結算款了。
總算是工人們基本上安撫住了,大部分回家過年了。要是工人們再鬧起事兒來,這個年算是沒法過了。大年三十都得有人到家裡要債。
好在今天的碰瓷兒算是解決了,否則,真要是拿出錢去,工人們就要起么蛾子了。
也是,叫人碰瓷兒了有錢,給工人開資就沒錢了?誰信啊?
這個老楚,也不知道是怎麼了,工作一年不如一年了。我是不是該換人了呢?
表姐說有事兒找我,等她一會兒來了,倒是要問問,老楚在這裡乾的到底怎麼樣。
表姐在工地承包的,是整個大樓的消防工程。也就是消防管道、排煙、噴淋、消火栓、防火門等工程,這在所有的工程中,算是利潤比較豐厚的分包商。
表姐能在投標中中標,自然是紀小林施加了影響力的結果。
「小林,聽說你把黎民給開除了?為什麼?這樣的人,你怎麼能開除呢?」
表姐一進門,就大聲地質問。
「200多大男人,叫20來個混混嚇得屁都不敢放一個,就那黎民一個書生領著一個傻小子,跳進大坑裡,把混混們一頓棍棒給打跑了。」
「那麼多看熱鬧的,幸災樂禍的沒事兒,保安隊長嚇得跑到廚房裡躲了起來,混混走之後才露面。就那麼兩個願意給咱家出頭的,感謝都來不及呢,你還給開除了?真是親者痛仇者快啊,你給我結賬,我不幹了,丟不起這人。咱家做出這事兒,還不得叫人指著脊樑罵死?」
「好了,現在黎民叫你給趕走了,以後再有事兒,看還有誰給你出頭?」
「口口聲聲黎民黎民的,黎民?哪個黎民?你是說,開除的那個保安隊長是叫黎民?」
「保安隊長好好在那站崗呢,打跑混混的那個黎民叫你給開除了,就是剛才到這裡的那個?我手下那個焊工,是從星江第一監獄裡出來的,認識黎民,說黎民也是從星江第一監獄裡剛出來的。」
「星江第一監獄出來的?你是說黎民?黎民叫我給開除了?黎民打跑了碰瓷兒的?他出來了?天啊,怪不得,怪不得,覺得有點面熟,原來是他,原來真的是他!他在哪裡,快告訴我!」
「走了「
「去了哪裡?快,叫大門攔住,別讓他走。」
「我剛從大門過來,已經走了。」
「快去找,找,找,他沒有電話嗎,給他打電話,快,表姐,求求你,我已經15年沒見到他了。」
15年,怎麼個情況?原來還是老相識,或者是老相好?不至於啊,既然這樣,幹嘛還要開除人家?
20分鐘後,表姐回來了。
「找到了嗎?」
表姐搖搖頭。
「電話呢?」
「傻小子大成子跟他一塊兒走的,倆人都關機了。」
「去哪兒了?」
「不知道。」
「沒叫人去車站看看?」
「我叫人去了。」
「叫他們開車去,要不就打車去,我出錢,我出錢。」
「我叫他們跑點兒腿兒,他們不會要錢的。我剛才出去,看見保安隊長他們幾個正在分錢,說是打跑了碰瓷兒的,你給他們的獎金。我問黎民和傻小子分了多少,他們說,一個銅幣都沒得著,是真的嗎?」
「老楚當初答應,說誰擺平了碰瓷兒的,就給誰20萬金幣,我同意的,剛才把錢給老楚了,特馬的,我明白了,是老楚在裡面搞鬼,敢糊弄老娘,他是活膩了……。」
或許是因為沒有認出黎民而悔恨,或許是因為被楚經理蒙蔽而憤怒,紀小林在屋子裡轉來轉去,一刻也不願意停下。
不知道什麼時候,上衣脫去了,扔在角落裡。高跟皮靴也脫掉了,光著腳,在地板上走來走去。邊走邊嘴裡喃喃著。
「他一定恨死我了,他一定認出我來了,他一定不會原諒我了,他……,」
「小林,你也不用著急,雖然你開除他不對,但是,也是被人給蒙蔽了。大不了,將來把他找回來,把獎金給他不就完了,頂多,再給他認個錯,也就算是對得起他了。」
「表姐,你不知道,這不是錢的事兒,他是再也不會回來了,他又要走了,剛才,他一定是認出我來了,所以才一聲不吭地走了,他一定非常瞧不起我,非常鄙視我。在他眼裡,我這輩子是再也翻不了身了。」
「你們到底是怎麼認識的?」
「同學,大學同學。不瞞姐姐說,我能有今天,差不多全是黎民的功勞。不光是我,就是馬伯年,能有今天,也是黎民的功勞。還有其他的人,當初都受過他的恩惠。」
「15年說長也長,說短也短,你們就沒在見過面?也不至於見了也不認識他吧?」
「你不知道,我根本就沒正眼看他,這些年,他在監獄裡,也沒去看過他,不免就有些生疏了。但是,我在心裡,還是沒忘了他的。前些天,我們同學聚會,還說將來等他回來,要給他接風來著。」
心裡有人家?人家落難了,15年都沒去看人家一下?還非要等人家回來?要是回不來呢,是不是就算是沒這個人了?
人家從大獄裡熬出來了,還缺你們那頓接風?人家當年也是個風雲人物,你自己都說對你們有恩,現在都淪落到當保安了,你們個個都混得人模狗樣了,也沒見你們誰出頭幫他一把。
連人家出來了都不知道?這還叫沒忘了人家?
就是我,遇上這事兒,寧願要飯,也不會要到你們門上的。
在你手下干一回,又幫你擺平了那麼大事兒,想再住一晚,等明天天亮了再走都不行。
就那破工棚子,又不是賓館,住一晚上能怎麼著?
深更半夜的,你用50金幣打發要飯的,別說黎民那性子,就是我,都不會要。
要說那黎民也對你是夠客氣的,換做我,早把50金幣摔你臉上了。
還有馬伯年那畜生,還大學同學?你們那書,純粹都念到狗肚子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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